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制定《審計與風險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》,明確董事會下設審計與風險管理委員會的職責與運作機制。委員會由3名非高級管理人員的董事組成,其中獨立董事占多數,並由具備會計專業資格的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。委員會主要負責公司財務信息審核、內外部審計監督、內部控制評估及風險管理,並就財務報告、會計師事務所聘任、財務負責人任免等事項向董事會提出建議。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四次定期會議,可召開臨時會議,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出席方可舉行。委員會有權聘請專業顧問,審計部門作為其日常辦事機構,向其報告工作。委員會需對重大關聯交易、資金往來、募集資金使用等進行檢查,並出具內部控制有效性評估意見。相關議事規則經董事會普通決議通過後生效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营业执照公示信息